11月29日🤽🏽🧑🔧,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司在我院召开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与增项专家审查会。审查组由环境保护部三司👋🏽、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中心、北京原子高科金辉辐射技术应用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人员组成👩🦱。副院长向新程接待了检查组一行。
审查组听取我院关于辐射安全管理情况与增项申请的汇报,审核了申请材料、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环境监测报告等内容🧑🏼🔧,并现场检查了我院辐射安全工作场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核安全中心就我院管理机构、场所安全🧒🏿、人员资格、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审评意见。
经审查,审查组认为我院满足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建议环境保护部同意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
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是2013年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从今年7月申报到此次通过审评,全院相关单位共同努力🐴、通力合作。希望全院相关研究室继续高度重视安全,共同建设良好的核与辐射安全文化🙆🏼♂️。
凯发K8、安防办🧑🏽⚕️、201室、301室、501室、601室相关负责人参加接待。